签证

瑞士个人旅游签证

1080

  •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办理地点:成都

    签证价格:¥1080/人起

    停留时间:90天

    入境次数:1/次

    有 效 期:3/月

    办理时长:5个工作日

    面试需要:需要录指纹
     

    所需资料
     

    1. 基本材料
     

    1) 赴瑞签证须提供以下英文、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选其中一种文字)的资料。

    2) 详细的全部行程计划,包括在其他国家停留情况。

    3) 酒店预订确认件。

    4) 往返机票(或其他交通方式)预订单,复印件即可。

    5) 护照原件,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

    6) 护照1-6页复印件及所有签证和出入境记录章的复印件。

    7) 旧护照(如有),包括原件和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

    8) 户口本(除空白页外,所有页的复印件。亲属关系页的翻译件)。

    9) 填写完整,经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申请表。

    10) 两张彩色近期护照照片,尺寸为 3.5x4.5cm。

    11) 名片(学生,无业者和退休人员除外)。

    12) 提供足够的财力证明。如近期3-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存折记录、房产证明、车主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13) 雇主单位的准假证明。如果是中文版本,须提供原件和翻译件。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职务、月收入、在职时间、公司同意其请假的说明和费用开支的安排、公司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盖章和签名,以及公司负责人的姓名和职位。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14) 覆盖整个申根地区行程的相关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其险额必须不少于3万欧元,满足支付任何紧急医疗服务和因为健康问题的遣送安排。

    15) 任何申请人认为与签证有关的其他资料。

    2. 短期签证(C类)所需材料信息,参看“申根签证”。

    3. 长期签证(D类)所需材料
     

    1) 家政互惠生签证
     

    ⑴ 有效护照,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有效期且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

    ⑵ 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以及过去所持的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各两张。

    ⑶ 三张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D类签证申请表(申请逗留超过3个月的长期签证),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eda.admin.ch/eda/en/home/reps/asia/vchn/embbei/visa.html。

    ⑷ 四张彩色近期护照照片,3.5x4.5cm。

    ⑸ 两份瑞士接待家庭的雇佣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合同应明确雇主和家政互惠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⑹ 两份瑞士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不同居住地语言,申请者须注册至少120小时的德语、法语或者意大利语言课程。另外,申请者须对上述语言其中一种有基本了解。
     

    2) 家庭团聚许可
     

    ⑴ 有效护照,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有效期且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⑵ 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以及过去所持的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各两份。

    ⑶ 三张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D类签证申请表(申请逗留超过3个月的国家签证),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eda.admin.ch/eda/en/home/reps/asia/vchn/embbei/visa.html。

    ⑷ 四张彩色近期护照照片,尺寸为 3.5x4.5cm。

    ⑸ 两张配偶的瑞士许可证的复印件(如适用)。

    ⑹ 两张配偶/父母的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的清晰复印件。

    ⑺ 两份配偶/父母的雇佣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⑻ 两份来自配偶/父母的邀请信,要求为申请者申请居留许可。

    ⑼ 两份经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非英语、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结婚证需公证翻译)。

    ⑽ 两份经外交部认证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公证(如适用),非英、德、法或意大利语出生证需公证翻译。

    ⑾ 两份申请人本人或者配偶资金证明:过去3-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3) 瑞士学习签证
     

    ⑴ 有效护照,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有效期且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

    ⑵ 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及过去所持的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各两份。

    ⑶ 3张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D类签证申请表(申请逗留超过3个月的国家签证),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eda.admin.ch/eda/en/home/reps/asia/vchn/embbei/visa.html。

    ⑷ 未成年人:

    2 两份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声明公证书,须写明指定时间内可支配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需外交部认证。如果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不在中国,须由其居住国有关部门认证。

    2 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或法定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

    ⑸ 四张彩色近期护照照片,3.5x4.5cm。

    ⑹ 两份履历表并签名。

    ⑺ 两份学习计划表,其中要说明为何决定前往瑞士学习和您对将来职业的期待并签名。

    ⑻ 两份未来规划,包括在瑞士完成学业后学业和职业方面的成就及说明将来如何从所学中获益并签名。

    ⑼ 两份书面声明,确认在完成学业后离开瑞士。

    ⑽ 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公证并翻译成法语、意大利语或德语原件和复印件。

    ⑾ 两份瑞士学校/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⑿ 两份充足的资金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存款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⒀ 两份学费付费证明。

    ⒁ 两份文件,注明学校的完整的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中英文。

    ⒂ 如英语授课,需要提供有效的雅思考试成绩(大使馆颁发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工作或实习许可
     

    ⑴ 有效护照,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有效期且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⑵ 护照信息页包括签字页以及过去所持的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各两张。

    ⑶ 三张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D类签证申请表(申请逗留超过3个月的国家签证).

    ⑷ 四张彩色近期护照照片,尺寸为 3.5x4.5cm。

    ⑸ 两份与瑞士公司签订的合同或来自瑞士公司的邀请信及期间工作项目的说明(各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注:其他类型签证信息,请登陆瑞士驻华使馆官方网站了解。
     

    四、 签证、认证信息
     

    1. 入境签证:瑞士根据申请人要求签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瑞士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应申办过境签证。超过24小时应办入境签证。申办入境签证须先办好目的国的签证,提供机票订单,瑞士签发停留2天的过境签证。
     

    3. 认证
     

    1) 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瑞士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2) 闽、粤、琼、桂、湘、赣地区出具的文书送瑞士驻广州总领馆认证。

    3) 当事人需提供证书具体使用目的说明以及证书使用方所发的有关函件(英文),护照复印件,在瑞居留证明。

    4) 同一当事人因结婚事宜申请认证,其两份至三份公证书均收费。

    5) 认证时间:7个工作日
     

    签证须知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瑞士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陆瑞士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依据本次出行目的和行程选择签证类别。

    3. 登录https://cn.tlscontact.com/cn2ch,用常用的email地址在线注册。
     

    4. 材料准备阶段
     

    1) 公证、认证材料。

    2) 第三方提供的文件。如完税证明等。

    3) 手头的材料整理。如护照复印件等。

    4) 统一安排译文。

    5) 按清单顺序整理成文件夹。

    5. 预约:准备签证申请材料后,登陆预约网站并在线预约。

    6. 打印预约单,携带预约通知单和签证申请材料,按时到所属瑞士使馆及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缴纳签证费。

    7. 其他信息

    1) 预约修改流程。如需修改预约,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联系话务中心修改其预约时间。系统对签证申请人仅提供一次修改预约的机会。

    2) 取消预约:如需取消预约,请通过网上留言通知我们。

    3) 团队预约:通过团组的方式进行的预约(一组至少注册两人),如需修改或取消预约,整组申请者须同时进行。

    4) ADS 旅行社团签预约:旅行社严禁更改或推迟预约。

    8. 等候审核结果或补充资料。

    9.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瑞士大使馆或领事馆签证部门联系。
     

    温馨提示
     

    1. 瑞士于2008年12月12日加入《申根协定》。凭申根签证可直接进入瑞士。

    2. 瑞签证分申根签证和瑞士签证。申根签证为短期签证,最长逗留期为3个月。瑞士签证逗留可超过90天。瑞士对签证有效期和逗留期有严格控制,一般比机票时间多1-2天。

    3. 中国公民赴瑞士前需办妥签证。

    4. 瑞士驻华大使馆,瑞士驻上海、广州、香港总领事馆自2012年5月1日起实行签证申请预约制,并设立了一个呼叫中心。

    5. 须通过TLScontact 网上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使领馆受理签证申请。

    6. 签证申请人须本人递交申请文件。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使领馆将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申请人的申请。个别情况下,当需要进一步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时,审查时间可能长会延长至30个工作日。

    7. 请勿向使馆发送或邮寄包括邀请信在内的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文件。签证申请材料清单中全套文件均须在签证处窗口进行递交。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的申请材料将被自动删除和销毁。

    8. 家政互惠生职位申请由瑞士主管部门审核决定,此过程一般需要8到12周。

    9. 中文材料须译为英语、法语、德语或者意大利语译文(选其中一种)。

    10. 须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

    11. 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 签证价格:¥1080/人起
  • 预订须知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12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旅游合同。
    2.团队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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